来信情况
信件标题:
关于大学生创业“贷免扶补”有关政策的建议
来信时间:
2017-02-13 10:22:07
来信内容:
尊敬的领导,您好。 感谢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意见。我是一名15年毕业的本科生,于去年6月注册了一个经营部,我的创业条件是符合昆明市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的有关政策要求,按照相关文件的精神,我到嵩明县就业局咨询并进行了登记。后来相关工作人员也告知我,符合要求,但是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,有一个我们嵩明特色的要求,就是必须要找一名由嵩明财政下发工资的公职人员做担保人。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农村大学生,要找到一个能为自己担保的嵩明的公职人员是非常困难的,后来经过多次的努力,我找到了一个在嵩明某监狱工作的同学,答应为我担保,但是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不可以。因此我并没有申请成功相关的贷款。事后,我查询到了昆明市的大学生“贷免扶补”材料要求,并没有需要找担保人。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一年,但是我还想想把这件事反映给领导,希望能够少去这些不必要的“担保”。希望不要再有像我一样的没有公职人员关系的农村大学生,因为一条嵩明特色的要求而少去一些机会。 最后祝您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。
受理情况
受理单位:
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
受理时间:
2017-02-21 10:24:19
回复内容:
“贷免扶补”贷款实行省担保基金统一担保方式运作,对创业者个人免担保,因此并不存在来电人反映的要求提供担保人的情况。只是为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,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贷款推荐人一名,以指导创业者拟定创业计划书,加强对创业者在贷款申请、税费减免申请、帮扶创业、补助资金申请等方面的帮助指导,帮扶创业者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督促创业者按规定时限及时足额还款。通过这种“1+1”帮扶的方式,更好的对创业者创业活动进行全程帮扶指导,减轻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的无助感,提高创业成功率,从而带动更多人员就业,真正实现创业的意义及目的。
收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