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
发布日期:2021-10-20
来源: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
2021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(1项) | ||||||||||
序号 | 发起部门 | 配合部门 | 计划任务名称 | 检查对象 | 任务时间 | 抽查比例/户数 | 检查方式 | 实施检查层级 | 备注 | |
抽查领域 | 抽查事项 | |||||||||
1 |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嵩明分局 |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|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(ODS)的生产、使用、销售、维修、回收、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| 对含 ODS 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,ODS 回收、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 | 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制冷设备、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、报废处理,消耗臭氧层物质回收、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 | 2021年10月—12月 | 5% | 实地检查 | 县级 | 县级制定方案并抽取检查对象,县级实施检查 |